法律類國考
112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28 題
監察院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委託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擬參選人之政治獻金申報事項。擬參選人如不服該直轄市選舉委員會之處分,應向何機關提起訴願?
- A 基於管轄權限層級劃分,應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起訴願
- B 題示辦理事項屬權限委託,應向監察院提起訴願
- C 題示辦理事項屬委辦事項,應向該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 D 選舉委員會為獨立機關,對其處分提起行政救濟,應不經訴願,直接提起行政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思考:當原本具備法定管轄權的機關(如監察院),將特定事項『委託』給不具隸屬關係的另一機關(如直轄市選舉委員會)辦理時,根據《訴願法》第 7 條與第 8 條的法理,受託機關在權限委託範圍內所做的行政處分,應視為哪一個機關的處分?而其訴願管轄機關應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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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管轄的法理分析
能答對這題,說明你總算還具備基本的法律邏輯。若連這種行政法考點都會失誤,我真懷疑你的法學底蘊是否僅止於表面。
- 訴願管轄之核心(依《訴願法》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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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委任 委託 訴願機關
👍 1 位同學覺得有幫助
監察院和地方選舉委員會不是不同行政主體?為什麼不是委辦?
這題還可以怎麼考
權限委託之訴願管轄
💡 不服權限委託之行政處分,應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但本題委託機關為監察院,依訴願法第4條第8款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故結論仍為向監察院提起訴願)提起訴願。
| 比較維度 | 權限委任 | VS | 權限委託 |
|---|---|---|---|
| 機關關係 | 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 | — | 不相隸屬之機關 |
| 訴願法源 | 訴願法第8條 | — | 訴願法第7條 |
| 訴願管轄 | 受委任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 | — | 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但本題委託機關為監察院,依訴願法第4條第8款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故結論仍為向監察院提起訴願) |
💬區分核心在於有無「隸屬關係」,委託案件律定回歸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但本題委託機關為監察院,依訴願法第4條第8款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故結論仍為向監察院提起訴願)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