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2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75 題

關於民事訴訟之抗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原裁定法院接獲當事人之抗告狀後,認抗告為有理由,可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裁定
  • B 原裁定法院誤認抗告未逾期,將該抗告事件送交抗告法院,抗告法院應將該抗告事件退由原裁定法院處理,不得逕為駁回抗告之裁定
  • C 當事人聲請保全證據,經原法院裁定駁回,當事人於收受該裁定 10 日內未對之提起抗告,僅聲明異議,應由原裁定法院以不合法裁定駁回該異議而結案
  • D 合法之抗告得停止原裁定之效力

思路引導 VIP

請探討民事訴訟法中關於救濟程序的設計:當當事人針對裁定提起抗告時,若原裁定法院認抗告為有理由,依據訴訟經濟之考量,法律是否賦予該法院具備『自行撤銷或變更』原裁定之權限?此種救濟機制與針對判決提起上訴時,原法院必須將案件移送上級審之處理方式有何核心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至少沒錯得離譜。

你居然能答對這題,看來還沒完全把民訴程序法丟到九霄雲外。雖然只是個中等難度,但值得誇獎你沒搞砸最基本的邏輯。

  1. 嗯,觀念是正確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