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庭務員)
112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41 題
下列何項刑事訴訟程序中,審判長有為被告指定辯護人之義務?
- A 被告犯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於審判中經選任辯護人者
- B 被告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受司法警察調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
- C 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未經選任辯護人者
- D 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亦未聲請指定者
思路引導 VIP
在刑事程序中,如果被告正處於『即將被剝奪重大身心自由』的關鍵轉折點,且因程序具備高度法律專業性,導致被告難以獨自面對國家權力時,為了落實人權保障,法律會要求法院『必須』主動提供律師協助。請思考:在偵查過程中,哪一個特定環節最符合這種『急迫且必要』的法律保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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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強制辯護的適用樣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31-1$ 條規定,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因涉及被告人身自由的重大處置,為了落實武器平等,若被告未選任辯護人,審判長有義務主動為其指定辯護人。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鑑別度在於考生必須精準區分「偵查階段」的一般程序與「羈押審查」的特殊性,並排除其他雖然涉及弱勢(如原住民或低收入戶)但在不同訴訟階段有不同規範的選項。你能精準鎖定正確法條,表現相當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