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執行員] 民法概要
第 23 題
甲死亡時,留有動產價值新臺幣(下同)240 萬元,甲尚有對乙債務 250 萬元未清償,僅有兄弟丙丁二人為其繼承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丙依法拋棄繼承後,未以書面通知丁,丙之拋棄無效
- B 丁僅繼承債務 125 萬元
- C 丙隱匿甲所留動產之一半,得以 120 萬元為限負清償責任
- D 對乙清償 250 萬元後,丙丁不得以超出所得遺產為由,請求乙返還 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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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思考一個情境:當法律規定某人『可以選擇不付』超出遺產額度的債務時,這是否代表那部分債務在世界上就徹底消失了?如果他在知情的情況下依然選擇將債務全部還清,法律會認為這是一個『錯誤的支付』而強迫債權人退錢嗎?這與債務本身的『存在性』有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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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 繼承人對債務負有限責任,但隱匿遺產失利益,自願超付不得請求返還。
| 比較維度 | 拋棄繼承 | VS | 限定繼承 (有限責任) |
|---|---|---|---|
| 身分地位 | 溯及喪失繼承人身分 | — | 仍為繼承人 |
| 債務責任 | 完全不負擔債務 | — | 以所得遺產為限度 |
| 辦理方式 | 知悉起3個月內向法院聲明 | — | 法律自動推定 (原則) |
| 遺產取得 | 不得繼承任何財產 | — | 清償債務後可得餘額 |
💬拋棄繼承徹底脫離關係,有限責任則是在繼承框架下保護繼承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