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2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12 題
公務人員如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其年終考績列乙等時,應給與多少俸給總額之一次獎金?
- A 半個月
- B 1 個月
- C 1 個半月
- D 2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當一位公務員的薪水已經升到該職等最頂端、無法再透過考績「晉級加薪」時,為了補償他應有的福利,法律通常會如何調整他的「考績獎金」數額,來維持與那些還能晉級的人之間的公平性呢?
公務人員考績獎金數額
💡 年終考績獎金依等次及是否已敘年功俸最高俸級而異。
| 比較維度 | 考績甲等 | VS | 考績乙等 |
|---|---|---|---|
| 未達最高俸級 | 晉1級 + 1個月獎金 | — | 晉1級 + 1個月獎金 |
| 已達最高俸級 | 給與 2 個月獎金 | — | 給與 1.5 個月獎金 |
| 法源依據 | 考績法第7條1款 | — | 考績法第7條2款 |
💬當無法再晉級時,原有的晉級福利轉化為獎金,甲等加1個月,乙等加0.5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