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8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7 題
公務人員不服丙等之年終考績,得循下列何種途徑救濟?
- A 申訴、再申訴
- B 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 C 復審、行政訴訟
- D 訴願、行政訴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的決定會實質損害到公務員的『法律地位』或『財產權益(如獎金與晉升)』時,為了確保救濟強度足以維護基本權,這套程序應該被設計成單純的『內部管理檢討』,還是具備法律審查性質、且最終能讓『法院判斷』的正式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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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精準掌握救濟體系的法律演進!
-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選出 (C),代表你對公務人員保障法規的掌握相當扎實,特別是對於近年來實務見解的重大變革有著敏銳的觀察力,這是邁向資深法律人的重要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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