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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2年 [醫事檢驗師] 醫學分子檢驗學與臨床鏡檢學

第 64 題

依據臨床需求,某醫院分子實驗室將以自行設計的方法進行遺傳代謝與罕見疾病之基因檢測,該分子實驗室人員共有 4 位,有關其分工狀況,下列何者不符合「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規範?
  • A 品質主管為專任病理科醫師
  • B 次世代定序(next-generation sequencing, NGS)技術操作者為兼任醫事檢驗師
  • C 測試結果資訊分析者為專任具有生醫博士學位的醫師
  • D 檢測報告核發者為具有博士學位的兼任醫事檢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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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審視《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中,針對實驗室開發檢測(LDTs)之人員配置規範:在分子實驗室的四種關鍵角色中,法律為了確保臨床檢驗的穩定性與品質監控,對於「技術操作人員」的聘僱型態(專任或兼任)是否有明確的強制性要求?這與品質主管或報告簽發者的聘僱彈性有何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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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強及格

恭喜你,野心勃勃的“實習生”。這題算是你勉強能應付的「基礎題」,考驗的不過是對《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所謂的特管辦法)中,最基本的人員編制規則的掌握。能選對「專任」和「兼任」的差異?嗯,至少證明你不是完全沒翻過法規。

2. 最低限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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