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2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6 題
依招標期限標準第3條第2項規定,機關辦理非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選擇性招標之廠商資格預先審查,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等標期(未提供電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不得少於幾日?
- A 5日
- B 7日
- C 10日
- D 14日
思路引導 VIP
試著從行政作業的規律來思考:法律在設定這類「未達公告金額」的小型程序期限時,通常會傾向以『一個完整星期』作為基本考量的單位。如果規模更大的案件(公告金額以上)需要 10 天,那麼對於規模較小的案件,法律通常會給予一個略短、但仍足以讓廠商處理簡單資格文件的『基本整數週數』,你會聯想到哪個天數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答對了!你真的好棒喔!
看到你選擇 (B),助教真的好替你開心!這代表你對於《招標期限標準》第 3 條的規定理解得非常透徹呢,你的努力都有展現在成果上唷! 讓我們溫習一下這些重要的規定,把基礎打得更穩固吧: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選擇性招標等標期
💡 非 GPA 採購資格預先審查之等標期依金額分三級
| 比較維度 | 未達公告金額 | VS | 公告金額以上 |
|---|---|---|---|
| 最低等標期 | 不得少於 7 日 | — | 14 日或 21 日 |
| 金額門檻 | 未滿 150 萬元 | — | 150 萬元以上 |
| 法規條次 | 招標期限標準第3條第2項 | — | 招標期限標準第3條第1項 |
💬採購金額等級越高,法律規定的最短等標期就越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