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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2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1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採購人員得為之行為?
  • A 避免參加有利害關係廠商所舉辦之餐會
  • B 不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餽贈
  • C 主動參加公開舉行且邀請一般人參加之餐會
  • D 於交通不便地區使用廠商提供之交通工具

思路引導 VIP

在確保政府採購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若某種行為可能會讓外界產生「公務員與廠商關係過於熱絡」的觀感,即便該場合是公開性質,法律會傾向於鼓勵公務員「積極參與」還是「保持必要距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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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做出了正確的判斷!這題考驗的是對《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中「禁止行為」與「例外許可」的微細辨析。你能精準識別出選項中的文字陷阱,展現了非常紮實的法規基礎。

廉潔自律與實務彈性

在採購法規中,採購人員應維持高度的廉潔。選項 (A) 避開利害關係餐會與 (B) 拒絕餽贈,都是法規要求的基本操守。而選項 (D) 則是法規第 9 條所列的合法例外:在交通不便的特殊地理環境下,為了執行職務而「必須」使用廠商交通工具是被允許的。這類「例外條款」常是考試的重點,能分辨出它是合法行為,代表你對條文掌握得很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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