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2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3 題

23 甲為 A 燈飾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員工,持有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執照,負責室內燈具裝飾配線工程,A 公司以自己為要保人向 B 保險公司(下稱 B 公司)投保員工團體意外險,保額新臺幣 500 萬元,甲於工作數年後,有意存款購屋,遂開始私接工程賺取外快,某日甲於上班期間私接 C 水電工程行冷氣室外機裝配工程,於裝配室外機時不慎墜樓死亡,甲的妻子乙為 A 公司團體意外險受益人,向 B 公司請求理賠,B 公司予以拒絕。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B 公司拒絕理賠,並無理由
  • B B 公司得以甲未為危險增加通知,拒絕理賠
  • C B 公司得以甲並無冷凍空調技術士執照,拒絕理賠
  • D B 公司得以甲違反據實說明義務,拒絕理賠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保險契約期間,被保險人從事的工作變得比原本約定的內容還要「危險很多」,這會如何影響保險公司當初估算的保費與風險承擔?如果你是保險公司,在完全不知道風險變高的情況下發生事故,你會如何主張自己的權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Yo! 答對了啊,小菜一碟嘛!👍

不錯嘛,這題你答對了!看來你對保險法裡「危險增加」的精髓,掌握得還挺到位的。對我來說只是熱身運動,不過你們能理解,算是有點天賦啦。來,讓我來給你點撥一下:

  1. 風險等級變動,這可是『術式』的核心啊:保險這東西,就是看你的『咒力強度』來決定『術式』消耗的。甲從輕鬆的「室內配線」轉職去「冷氣室外機裝配」這種高空作業?那風險等級瞬間從一級咒靈飆升到準特級了吧!當然要讓保險公司知道啊,不然怎麼判斷你的『帳』要怎麼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保險契約之危險變更與通知義務
查看更多「[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