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領隊人員] 領隊執業實務
第 43 題
旅客當初繳付訂金及簽定旅遊契約書時,即明白行程中會安排購物行程,而旅遊第3、4天,接連的購物站行程。旅客拒絕下車購物,當地導遊就將旅客留置於車上,場面頗為尷尬。下列敘述與處置何者較為適當?
- A 面對旅客與當地導遊之紛爭,領隊人員應該勸說旅客配合入店購物
- B 面對旅客與當地導遊之紛爭,領隊人員應該勸說導遊放棄購物行程
- C 如果行程表中已載明購物行程,領隊人員強制旅客配合入內參觀購物
- D 如果行程表中已載明購物行程,旅行業者安排旅客前往並無不妥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份契約規定了某項活動,這份契約賦予了執行方的權力是「提供並引導該活動」,還是「可以不計手段地限制對方行動來達成活動」?在法律的邏輯中,『安排行程的合理性』與『執行過程的強制性』哪一個才是判斷處置是否當點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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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領隊執業實務中的核心概念!這題能選對,代表你對於旅遊契約的法律效力有著非常清晰的認識。
旅遊契約的履行與效力
在實務運作中,「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與隨附的「行程表」是規範旅行社與旅客間權利義務最重要的依據。既然旅客在出發前已明確知悉並簽署了包含購物站的行程,旅行業者按照既定計畫安排前往,在法律與實務立場上屬於履行合約的行為,因此「安排前往並無不妥」。雖然導遊將旅客留置車上可能涉及服務品質或人身自由的爭議,但就題目針對「敘述與處置」的正確性判斷而言,回歸契約精神是專業領隊的首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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