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題
- A 8%
- B 9%
- C 9.3%
- D 10%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家公司因為突發天災導致所有帳單和收據都消失了,稽徵機關在「無法查帳」的情況下,為了公平推估這家公司今年的獲利,你覺得參考該公司「過去幾年」的表現是否合理?此外,如果過去某一年該公司的獲利表現異常地低於當時整體行業的平均水準,為了防止避稅,法律可能會要求改用什麼標準來作為那一年的參考值呢?
本題測驗營利事業因不可抗力災害致憑證滅失時,所得額純益率之計算方式。依據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1條規定:「營利事業當年度關係所得額之全部或一部之原始憑證,因遭受不可抗力災害或有關機關因公調閱,以致滅失者,該滅失憑證所屬期間之所得額,稽徵機關得依該事業前三個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純益率之平均數核定之。」A公司111年度因水災導致憑證滅失,原則上應按前三個年度(即108至110年度)經核定純益率之平均數來核定其適用之純益率。 然而,同條文亦規定:「營利事業開業或由小規模營利事業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未滿三個年度,致無前三個年度經稽徵機關核定純益率之平均數者,其無核定純益率資料之年度(含未滿一年無全年度核定資料之年度),以各該年度查帳核定當地同業之平均純益率計算之。」因A公司係於108年7月1日開業,108年度即屬於法條中所述「含未滿一年無全年度核定資料之年度」,故108年度不能適用該公司自行核定之純益率5%,而必須依法以108年度查帳核定當地同業之平均純益率8%來代入計算。 至於109年度與110年度,因A公司已有全年度完整的核定資料,故應分別適用其經稽徵機關核定之純益率11%與8%。綜合上述規定,A公司前三個年度應計入平均數的純益率分別為108年度的8%(同業平均)、109年度的11%(公司核定)以及110年度的8%(公司核定)。將此三個年度的純益率相加後平均,計算式為(8%+11%+8%)÷ 3 = 9%。因此,稽徵機關核定A公司該期間所得額適用之純益率為9%,正確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