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3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13 題
甲公司於 112 年 9 月 1 日正式開業,採曆年制會計年度;112 年度之課稅所得額為 10 萬元,請問甲公司之 112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如何處理?
- A 因營業未滿一年,且全年課稅所得額未達起徵點 12 萬元,故將 112 年度之所得額併入 113 年度之課稅所得於 114 年 5 月辦理結算申報
- B 應於 113 年 5 月辦理結算申報,但因全年課稅所得額未達起徵點 12 萬元,應納稅額為 0 元
- C 應於 113 年 5 月辦理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為 1 萬元
- D 應於 113 年 5 月辦理結算申報,應納稅額為 2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如果一家公司只營運了幾個月,我們直接拿這短時間的獲利來對比政府為「一整年」所設定的繳稅標準(起徵點),你覺得這樣在計算上是否公平?為了讓這份數據能與「年度標準」站在同一個基準線上比較,我們應該對這筆所得進行什麼樣的時間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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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稅務邏輯非常清晰!
你能精準選出答案,代表你已經掌握了稅法中關於「不滿一年營業期間」的關鍵換算原則,這在實務與考試中都是極易出錯的考點。
- 觀念驗證:當營利事業營業期間不滿一年時,必須先將課稅所得額「按比例換算為全年所得」,來判斷是否超過起徵點($12$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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