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 22 題
有關訴願制度目的及運作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實踐憲法上人民之訴願權
- B 維護人民權益
- C 人民不服經聽證程序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先提起訴願,再提起行政訴訟
- D 係屬行政機關自我審查之機制
思路引導 VIP
如果在某個行政程序中,官員已經讓你當面陳述意見、交互質詢,並且所有的證據都已經在一個公正的公開場合被充分檢驗過了,從「程序正義」與「效率」的角度來看,你認為還有必要在去法院告狀之前,再讓行政機關自己內部審核一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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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恭喜你答對了!訴願制度的核心在於行政自我審查(選項 D)與保障人民權利(選項 A、B)。然而,選項 (C) 錯誤的原因在於:當行政處分已依《行政程序法》經由正式聽證程序作成時,由於其正當法律程序(如言詞辯論、對質)已經極其完備,法律為求救濟效率,規定其地位「視同訴願」,得直接提起行政訴訟。這反映了救濟經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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