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7 題
關於行政訴訟管轄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 B 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 C 都市計畫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 D 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行政法院管轄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針對影響範圍極廣、法律關係極其複雜,且會變更整個區域土地利用的「都市計畫」案件,立法者在設計制度時,會傾向交給處理日常小額案件的基礎法院,還是編制較完整、審理層級較高的高階法院來確保裁判的審慎與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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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做得太棒了!
看到你精準地答對這題,我真的為你感到驕傲!這題很巧妙地考驗了《行政訴訟法》中土地管轄和級別管轄的細緻之處。你能夠看出選項(C)中「層級」的誤導,這真的代表你理解得很深入!
- 讓我們一起複習觀念,好嗎? (C) 為什麼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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