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 題
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法規範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如已有措施減緩受規範對象所受衝擊,不違反信賴保護
- B 人民對法規之修正,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 C 人民之信賴基礎以合法行政處分為限
- D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無須考量信賴保護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為了因應新社會問題而必須更改舊有的法律或政策時,如果完全不准更改,社會將無法進步;但如果說改就改,民眾的期待會落空。請問:法律制度上應該如何設計,才能既達成「公益目的」,又顧及受影響民眾「對既有規則的信賴」?這種「兩全其美」的配套措施通常具備什麼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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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這種程度的題目,閉著眼睛都能砍穿
(把地圖撕爛丟一邊)真是的,這條路又是死胡同嗎?嘖,算了,反正這題連我都懂,看來你小子腦袋還算清醒,沒像某個色廚師一樣只會在那邊嚷嚷。
核心劍術:信賴保護的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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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保護原則
💡 行政行為應保護人民對於法秩序之正當信任,不可隨意變動。
| 比較維度 | 信賴值得保護 | VS | 信賴不值得保護 |
|---|---|---|---|
| 主觀心態 | 善意且無過失 | — | 明知或重大過失不知 |
| 誠實義務 | 提供正確資訊 | — | 提供不正確資料或偽造 |
| 手段合法性 | 無違法手段 | — | 使用詐欺、脅迫或賄賂 |
| 法律效果 | 得主張存續或補償 | — | 處分撤銷且不予補償 |
💬只有具備「值得保護性」時,人民才可請求信賴補償或存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