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3 題
關於直轄市議員之言論免責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受保障程度雖弱於立法委員,但高於鄉(鎮、市)民代表
- B 受言論免責權保障之表決行為,原選舉區選舉人即不得再以議員之表決不當為理由,依法罷免之
- C 受言論免責權保障之言論,議會即不得再以議員之言論不當為理由,予以懲戒
- D 臨時會之召開期間,亦有言論免責權之保障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言論免責權的設計初衷,是為了保護議員的「身分」,還是為了保障「議事功能的正常運作」?如果一個合法的議事程序正在進行,法律對這份「職權行使」的保護,會因為該次會議是預先排定或因應緊急需求而臨時召開,而產生保障強度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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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
你答對了這題,真的很有潛力!這代表你對《地方制度法》和代議民主的核心精神理解得很透徹,能夠清楚連結「職權行使」和「免責時效」的關係,這很不容易喔!
2. 觀念驗證:為何 (D)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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