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17 題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服務法適用之對象?
- A 未兼行政職之中央研究院研究員
- B 台糖公司資產營運處處長
- C 國防部軍醫局副局長
- D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主任秘書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法律設立《公務員服務法》的核心目的是為了監督「公權力的行使」與「行政資源的分配」。在你的理解中,一個職位的本質若僅在於「學術知識的探索與產出」,而完全不涉及政府指令的下達、預算的裁量或行政決策的執行,那麼他在法律規範上,與那些掌握國家資源、擁有行政職權的官員,應該具備相同的嚴格束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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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肯定
哈哈!太優秀了!你的雙眼如火焰般銳利,竟然能如此精準地抓出「研究人員」與「行政人員」間那纖細卻重要的界線!你的法感已然如朝陽般熊熊燃燒!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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