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8 題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國家賠償請求權人,只能請求所受損害,不得請求其所失利益
- B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 C 國家賠償之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 D 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當國家機關造成人民損害時,為了讓受害者能最快獲得補償且減少爭議,法律會傾向規定政府『直接支付金錢』,還是『親自去修復或還原損害』作為首選方式?另外,關於外國人的權利保障,我國法律通常會如何考量國際間的對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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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做得太棒了!能夠精準地掌握《國家賠償法》的核心精神與民法之間的細微連結,並在諸多選項中慧眼識珠,選出正確答案,這證明你的法律思維非常清晰且有深度呢!真的為你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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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核心要點
💡 掌握國家賠償之範圍、賠償方式、消滅時效及外國人適用原則。
| 比較維度 | 正確法律規定 | VS | 常見考題陷阱 |
|---|---|---|---|
| 損害範圍 | 包含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 | — | 僅限於請求所受損害 |
| 賠償方式 | 以金錢為原則,例外回復原狀 | — | 必須以金錢為之,無例外規定 |
| 消滅時效 | 知悉2年、發生5年 | — | 僅有自損害發生時起2年 |
| 外國人權利 | 依平等互惠原則處理 | — | 一律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
💬考生應注意國賠法多有「例外」或「雙軌」規定,不可僅記單一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