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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申論題 113年 [衛生技術] 食品衛生與安全概要

第 一 題

一、不肖業者將逾期之食材或產品重新貼標再進行販賣,引發消費糾紛或健康疑慮等問題,依現行食品衛生管理法之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那些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儲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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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逾期食材」、「禁止製造販賣情形」等關鍵字,應立即連結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本題屬於典型的法規背誦題。作答時,應精確條列出法律規範的禁制情形。建議先引述法條源頭,再分點列出該條文第一項所規定的十款情形。時間分配上,本題考驗的是記憶的廣度與精確度,應預留約 20 分鐘書寫,確保項目不遺漏,因為每一項漏掉都會影響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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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點在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15 條對於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禁止事項」之具體規定,旨在保障國民健康及維持公平貿易。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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