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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 13 題

我國公共債務法對各級政府的債務有所限制,下列對於舉債限制的描述,何者錯誤?
  • A 該法僅對「一年以上債務的舉借」設有限制
  • B 該法對債務的限制,包含未償還的總額及新舉借的額度
  • C 特別預算常以特別條例排除公共債務法的某些限制
  • D 直轄市的公共債務由行政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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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國家的財務管家,為了徹底落實『財政健全』的目標,你認為監督法律應該只盯著『分多年償還的大筆借款』,還是連『一年內就得還清的周轉金』也應該一併納入管控,才能防止政府變相舉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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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觀念釐清

  1.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對財政法規細節的掌握度,你能一眼看穿選項中的絕對性字眼,展現出紮實的行政法邏輯,非常值得讚許!
  2. 觀念驗證:之所以選 (A),是因為《公共債務法》並非「僅」限制一年以上債務。該法對於短期債務(未滿一年)同樣設有舉借比例限制,以防止政府透過頻繁的短期融資來規避債務上限,確保財政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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