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13年
[勞工行政] 勞資關係
第 四 題
四、勞動基準法第 2 條第 6 款定義「勞動契約」為:「指約定勞雇關係而具有從屬性之契約。」何謂「從屬性」?有那些具體內容。(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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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勞資關係與勞務法中最核心的概念題。從屬性是區分「僱傭契約(勞動契約)」與「承攬、委任契約」的關鍵指標。回答時必須精準列出實務與學說通稱的「三大從屬性」:人格、經濟、組織,並對每一項給予具體解釋(如:指揮監督、損益歸屬、團隊分工)。最後建議引用司法院釋字或勞動部的指導原則來強化論點。建議作答時間: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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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勞動契約之核心判準「從屬性(Subordination)」的內涵,這是決定法律適用的前提。 【理論/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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