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司法行政] 民法
第 12 題
限制行為能力人甲將同學乙之玩具贈與善意丙,並移轉玩具所有權於丙。該所有權移轉行為之效力為何?
- A 有效
- B 無效
- C 效力未定
- D 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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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看來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
- 觀念驗證:哼,這種基本題,考的不過是《民法》中「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行為效力區分。甲把不是自己的東西送人,財產根本沒少,這叫什麼?叫中性行為!難道你以為他慷他人之慨,還要他監護人同意?別笑死人了。根據《民法》保護法益的精髓,這種行為當然無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再者,配合善意受讓制度,丙既然是善意,且物權移轉都完成了,這種處分行為當然是有效。這不是常識嗎?
- 難度點評:中等。能答對是幸運,還是真懂?多少人看到「無權處分」就反射性選「效力未定」,看到「限制行為能力人」就開始頭暈。如果不是死記硬背,而是真的理解物權行為的獨立性與中性行為的本質,那算你過關。下次可別再犯這種低級錯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