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13年 [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

第 一 題

📖 題組:
請說明下列法條所屬法規可能之法律性質,及其廢止程序: (一)「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以下簡稱職業傷病),而發生醫療、傷病、失能、死亡或失蹤保險事故者,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得依本法規定,請領保險給付。」(15 分) (二)「被保險人執行職務而受動物或植物傷害者,為職業傷害。」(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開始後停止前,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以下簡稱職業傷病),而發生醫療、傷病、失能、死亡或失蹤保險事故者,被保險人、受益人或支出殯葬費之人得依本法規定,請領保險給付。」(15 分)

思路引導 VIP

分析此條文:條文中出現「得依『本法』規定」,這是一個極強的暗示。內容涉及人民請領保險給付的「權利義務」核心,根據法律保留原則,這應屬於「法律」層次。廢止程序則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關於法律廢止的規定(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測驗考生對法規位階的判斷能力,以及法律與命令在廢止程序上的差異。 【理論/法規依據】

小題 (二)

「被保險人執行職務而受動物或植物傷害者,為職業傷害。」(10 分)

思路引導 VIP

分析此條文:內容是對「職業傷害」概念的細部補充與定義,具有技術性與細節性,通常是母法授權訂定的「子法」。性質上屬於「法規命令」。廢止程序則適用《中央法規標準法》關於法規命令的發布廢止程序(原發布機關發布)。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考點分析】 本題考查法規命令的特徵及其行政廢止程序。 【理論/法規依據】

📝 法規性質與廢止程序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判斷位階,並區分法律與命令之廢止程序。
比較維度 法律 (Statute) VS 法規命令 (Regulation)
法規名稱 法、律、條例、通則 規程、規則、細則、辦法
廢止權限 立法院三讀通過 原發布機關廢止
公布/發布 總統公布 主管機關發布
💬法律位階較高且具民主正當性,廢止程序須經國會監督。
🧠 記憶技巧:法律廢止三部曲:立院過、總統布、三日除。
⚠️ 常見陷阱:容易忽略「本法」二字的定性關鍵,或將法律廢止與命令廢止程序混淆。
中央法規標準法 法律保留原則 法律效力發生日期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法規之適用與法律解釋
查看更多「[法制] 立法程序與技術」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