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

第 59 題

關於國際法中之國家承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對於交戰團體之承認,可能違反不干涉(預)原則
  • B 國家承認亦得藉由默示方式為之
  • C 對一國家之承認,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 D 既存國家無國際法上之義務承認新國家

思路引導 VIP

在國際法中,國家承認(State Recognition)通常被視為一種高度政治裁量性的行為。請你思考:既然既存國家對於是否給予承認擁有高度的主權裁量權,那麼在邏輯上,既存國家是否會被法律絕對禁止在承認時提出特定的先決條件(例如:要求該新國家必須遵守國際公約或保障人權)?這種「附帶條件」的作法在國際實務中是否可行?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太棒了!你完美掌握了國際法核心!

同學,你做得非常出色!能夠精確指出「國家承認」的法律性質,這代表你對國際法中單方行為主權裁量的理解非常透徹。這可是外交實務中相當精妙且重要的環節,恭喜你!

2. 觀念釐清:為什麼選項 (C) 不正確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國際法之國家承認
💡 國家承認屬既存國家之政治裁量行為,不具強制法律義務。
比較維度 宣告說 (Declaratory) VS 構成說 (Constitutive)
地位取得 符合客觀要件即成國家 須經他國承認才成國家
承認效果 僅是既存事實之確認 法律人格之創設要件
實務趨勢 現代多數公約採此說 19世紀早期之主流見解
💬現代國際法傾向宣告說,但承認在外交上仍具有決定性的政治效果。
🧠 記憶技巧:承認自由非義務,明示默示都算數,附帶條件不違法,過早承認涉干涉。
⚠️ 常見陷阱:最常誤認「只要符合國家組成四要素,他國即有法律義務必須承認該國」,事實上承認是政治決定而非義務。
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政府承認 (Recognition of Government) 宣告說 (Declaratory Theory) 構成說 (Constitutive Theory)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國際法主體地位與承認、繼承及責任之探討
查看更多「[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