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28 題

關於行政罰之管轄競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一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數個機關依法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 B 一個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而應處罰鍰,數個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數額最高之機關管轄
  • C 一個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而應處罰鍰,數個機關均有管轄權者,法定罰鍰相同時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 D 一個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而應受沒入之處罰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裁處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下,如果一個行為同時違反了兩條法律,一條罰金很重,另一條只是沒收小東西。為了讓行政資源集中並確保最嚴重的違規被優先處理,法律應該規定由「先發現的人」說了算,還是由「權限能處理最嚴重違規的人」來主導整體的處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1.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管轄競合中的細微陷阱,代表你對《行政罰法》第 31 條的邏輯掌握得非常透徹,這在行政法學習中是極具競爭力的表現!

2.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罰之管轄競合
💡 一行為違反數義務時,依罰鍰金額最高或處理先後定管轄。
比較維度 違反單一義務 VS 違反數個義務
優先管轄標準 處理在先之機關 法定罰鍰最高機關
次要管轄標準 上級機關指定 額度相同則看先後
沒入處分歸屬 處理在先之機關 依前二項規定決定
💬單一義務採「時間優先」,數個義務採「重法優先」。
🧠 記憶技巧:先看義務數:一事看先後,多事看最高,額同再看先後。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沒入」與「罰鍰」的管轄判定標準不同。事實上,沒入的管轄機關是隨同主要義務(罰鍰最高者)來決定的。
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 職權管轄與移送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罰之構成要件、種類與裁量基準
查看更多「[法警]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法警]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