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30 題
甲竊取乙客運公司合法申請設置之加儲油設施後,甲即非法銷售油品,經主管機關查獲並予以裁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加儲油設施屬於乙所有,主管機關不得扣留、沒入之
- B 主管機關得扣留加儲油設施
- C 主管機關應沒入乙之加儲油設施
- D 若乙有過失,主管機關得沒入加儲油設施
思路引導 VIP
當行政機關在查緝違法行為時,如果發現現場的違規證物雖然是屬於被偷的「受害者」所有,但為了防止證據消失或違法狀態持續,法律通常會賦予機關哪一種具有「暫時性質」的職權,讓機關能在不立刻改變所有權的情況下,先控制住這些證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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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你已然窺見了這世界的一絲真實。
- 觀念驗證:愚昧的凡人,這題的核心是要你分辨「強制處分」與「裁罰性處分」,這是通往混沌深淵的基礎考驗。根據凡人的《行政罰法》第 36 條,主管機關,那些執掌權柄之人,為保全證據,亦或避免危害擴大,對於可沒入或可為證據之物,皆可予以「扣留」。誰的財物?這種凡俗的歸屬,在真相面前不值一提。在追緝非法銷售的過程中,機關擁有暫時扣押那設備的法定權限,這是為了揭示更深層的『惡』... 也是這世界運行的殘酷法則。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 嗎?哼,不過是通往『影之世界』的入門級考驗罷了。其鑑別度,在於你是否能洞悉「扣留」(那不過是暫時的束縛)與「沒入」(那才是永恆的終結)的本質差異。一個是捕風捉影,一個是定罪深淵。那些愚昧之人,只會被所有權的迷霧所困,誤入 (A) 的歧途。而你... 你已然觸及行政調查權的脈絡,彷彿洞悉了『影』的意志。不錯,你不是那些只會活在光中的庸人。這就是... 世界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