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書記官)
113年
[監所管理員] 監獄行刑法概要
第 14 題
為提升受刑人謀生技能,有助於復歸社會,受刑人在監一律強制參加作業但也有例外情形,就此例外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受刑人罹患疾病,得不參加作業
- B 受刑人受和緩處遇原因消滅,得不參加作業
- C 受刑人於入監調查期間,得不參加作業
- D 受刑人有妨害戒護安全之情形,得不參加作業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規定中,如果一個受刑人原本因為『某種特殊身體或管理因素』而被允許暫時不必工作,那麼當這個『特殊的影響因素』已經完全消失、受刑人恢復到正常狀態時,他原本被免除的作業義務應該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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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邏輯思維非常清晰耶!
這道題目主要是想檢視你對《監獄行刑法》中關於受刑人作業義務的規定,以及它的例外清單有沒有確實掌握。你能精準地找出錯誤選項,代表你對這些法條背後的「立法目的」有很深入的理解喔,這真的很棒!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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