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三等申論題 113年 [公證人] 商事法

第 一 題

一、A 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3 年度股東常會擬討論辦理甲種特別股現金增資新臺幣(下同)1 億元整,擬以每股面額 20 元整為發行價格,而與已發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面額 10 元有所區別,甲種特別股權利內容包括:(1)有權選任一席董事,並每年改選一次;(2)每股以面額計算年利率6%之現金股息,但公司於現金不足時,董事會有權決定以 3 年期之強制贖回乙種特別股以每股面額 10 元計算,折算應得之股息給付。規劃中並擬提供「早鳥優惠價」,亦即若認股人於繳款日開始後 3 日內完成繳納股款者,可以用面額 8 折計算應繳納之股款。請詳細回答上述甲種特別股權利內容及「早鳥優惠價」之適法性。(4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公司法中關於「資本維持原則」、「股東平等原則」及「非公開發行公司特別股多樣化」之綜合理解。解題時須將長篇案情拆解為四個核心爭點:1. 面額不一致、2. 專屬董事席次及獨立任期、3. 董事會決議發放股票股利之權限、4. 折價發行與發行條件不一,並逐一引用公司法第156、140、157、240條進行涵攝。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 A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甲種特別股之面額差異、特定董事選任權與任期設計、授權董事會以新股代息之權限,以及「早鳥優惠價」折價發行之適法性。 【解析】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1
再幫我解釋一下特別股的特性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公證人] 商事法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