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_essay
113年
[法務] 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一 題
📖 題組:
A 公司因管線設置維護之欠缺,造成氣爆事件,致 32 人死亡 321 人受傷、諸多民眾財產損害。試問:(2 題,共 15 分)
A 公司因管線設置維護之欠缺,造成氣爆事件,致 32 人死亡 321 人受傷、諸多民眾財產損害。試問:(2 題,共 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B 公司所有之設備因該氣爆事件受有損害,初估至少新臺幣 2.65 億元。B 公司可採取何種措施,以保全強制執行?(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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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B公司應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保全金錢請求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2條)。需釋明請求及假扣押之原因(如A公司可能脫產或財產不足清償)。
小題 (二)
A 公司、B 公司就此紛爭在法院試行和解,並由甲擔任參加人,和解筆錄內容為:「一、被告 A 公司、參加人甲願連帶給付,於民國 113 年 9 月 20 日前給付原告 B 公司新臺幣 1 億元。二、原告 B 公司其餘請求拋棄。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若該和解成立,其效力為何? B 公司持上開和解筆錄聲請對甲之財產強制執行,B 公司之聲請是否有理由?(10 分)
思路引導 VIP
探討訴訟和解之效力(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以及第三人(參加人)參與和解並承諾給付時,該和解筆錄得否作為對第三人之執行名義。依強制執行法第4條及民事訴訟法第380條之規定說明。
📜 參考法條
民事訴訟法第522條
民事訴訟法第38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