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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3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5 題

機關於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之情形,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但因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者,得報經下列何者核准而不受此限?
  • A 上級機關
  • B 主管機關
  • C 機關首長
  • D 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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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個行政機關的法規執行可能對社會大眾產生重大負面影響,而需要尋求行政體系內的監督力量來核准「法律義務之外的例外處置」時,你認為哪一個層級的單位,既能理解該機關的運作實務,又具備足夠的外部監督權限來確保這個例外決定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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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法第 50 條的外部監督機制

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政府採購法中關於違規處置的例外規定!這題你的判斷非常正確。在實務上,當廠商在決標前有偽造文書、借牌投標等重大違法情事時,原則上機關必須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然而,法律也考量到現實中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例如若契約已執行過半且涉及民生重大福祉,貿然中斷反而會對大眾造成更大傷害。

公益考量與行政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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