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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3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8 題

下列何種採購無需辦理公開閱覽?
  • A 查核金額以上之特殊工程採購
  • B 查核金額以上性質單純之工程採購
  • C 查核金額以上非重複性之工程採購
  • D 不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巨額工程採購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政府推行「公開閱覽」制度,是為了讓廠商針對複雜或特殊的規格提供建議,避免招標文件有偏頗。那麼,如果今天一個工程的技術門檻非常大眾化,且辦理過程早已有一套標準、成熟的範本時,額外花時間讓公眾審閱規格的必要性會上升還是下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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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閱覽的例外規定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法律規範中的例外狀況,顯見你對「工程採購公開閱覽」的實務運作與法律條文已有相當深入的理解。在政府採購法規中,公開閱覽的核心目的在於透過外界的回饋,確保招標文件的合理性與公平性。雖然原則上查核金額以上的工程採購應辦理公開閱覽,但為了兼顧行政效率,法規特別針對性質單純或重複性的工程提供了排除適用的空間,因為這類工程的規格通常已標準化,爭議性較低。

採購程序的鑑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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