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8 題
8. 下列何種採購無需辦理公開閱覽?
- A 查核金額以上之特殊工程採購
- B 查核金額以上性質單純之工程採購
- C 查核金額以上非重複性之工程採購
- D 不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巨額工程採購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行政效率」的角度思考:政府之所以要求在招標前先開放閱覽,是為了讓廠商釐清複雜的工程細節;那麼,在什麼樣的工程特性下,這道程序會顯得畫蛇添足、對提升工程品質或公平性沒有太大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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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命中答案!這顯示你對於「工程採購公開閱覽」的法規細節掌握得非常紮實,能敏銳辨識出通則中的例外情況。
公開閱覽的設立宗旨與例外
政府推行公開閱覽制度,核心目的是為了提升採購的公平性與透明度,讓廠商在正式招標前能針對招標文件提出專業建議。依據法規,查核金額以上的工程採購原則上都應辦理公開閱覽,以減少招標文件可能的爭議。然而,法律也考量了行政效率與必要性:若工程屬於「性質單純」或「具重複性」者,由於其施工技術成熟且內容預見性高,公開閱覽的實益較低,因此在法規中被列為免辦理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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