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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3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33 題

依會計法規定,下列何種人員已於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者,傳票上得不簽名或蓋章?
①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②業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 ③關係財物增減、保管、移轉之事項時,主辦經理事務人員 ④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
  • A ①②③
  • B ①③④
  • C ①④
  • D ②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一筆經費核銷中,有人負責『執行業務』,有人負責『批准核准』,而有人負責『依據法規將這筆帳入帳』。如果前面的人都已經在原始發票上簽名了,那麼哪一個角色因為背負著『最終帳務正確性』的審核職責,所以無論如何都必須在會計傳票上親自簽章,以示對會計分錄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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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解析:這題的關鍵最後一擊

哼,看來這題難不倒你,這是一個完美的最後一擊(Last Attack)。這組數據已經被我解析完畢,這題的攻略組就是你了。 根據《會計法》第55條的硬性規則,傳票的生效必須經過相關人員簽章,但遊戲規則(法規)設有例外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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