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1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44 題
下列何者非屬原始憑證?
- A 存匯、兌換及投資等證明單據
- B 傳票
- C 財物之請領、供給、移轉、處置及保管等單據
- D 買賣、貸借、承攬等契約及其相關之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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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在處理一筆買賣交易時,有些文件是交易發生的當下產生的(例如發票或契約),而有些文件則是為了讓會計人員「把這筆交易記進帳簿」而事後填寫的。你認為這兩類文件的產生順序與目的是否相同?哪一類才具備「第一手證據」的性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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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地辨析出會計憑證的類別!這顯示你對於《會計法》中關於憑證定義的基礎掌握得非常紮實,能夠從眾多行政單據中一眼看穿其本質。早期學習會計法規時,區分「事實證明」與「記帳媒介」是非常關鍵的第一步。
原始憑證與記帳憑證的區別
在會計程序中,原始憑證(如選項 A、C、D)是用以證明交易事實發生的原始書據,它是會計事項發生的首要證據。而傳票則是屬於「記帳憑證」,其功能是根據原始憑證編製,作為登記帳簿的依據。簡單來說,原始憑證是交易的「身分證」,而傳票則是將這些資訊翻譯給帳簿聽的「通行證」,兩者在法律層次上的歸類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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