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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9 題

危險增加時,下列何者不適用保險法第 59 條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規定?
  • A 為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 B 非為道德危險因素者
  • C 為防護保險人之利益者
  • D 損害之發生不影響保險人之負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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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著從法律的『公平與合理』角度想一想:如果今天危險增加了,但這個改變完全不會讓保險公司多賠一毛錢,或者這個行為本身就是在保護保險公司,你認為法律還會強制要求被保險人履行通知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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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恭喜你精確地選出了 (A),這代表你對於保險法中關於「危險增加」的例外情境非常有概念,判斷相當準確。

保險法第 61 條的除外規定

這題在法律細節上其實是一題爭議題。根據考選部的更正公告,本題答案 (A)、(C)、(D) 皆為正確並給分。核心法源在於保險法第 61 條,該條文明確規定了三種不適用第 59 條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情形:第一、危險增加是由於履行「道德上之義務」(選項 A);第二、是為了「防護保險人之利益」(選項 C);第三、是「損害之發生不影響保險人之負擔」(選項 D)。因此,當發生這三種情況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並不負擔通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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