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申論題
113年
[不動產估價師] 不動產估價實務
第 一 題
一、比較法(30 分)
1.民國 113 年 1 月到民國 113 年 8 月價格日期指數無調整皆為 100%。
2.勘估標的與比較標的位在同一個區域,區域因素一致。
3.比較標的的價格為交易價格,無須進行情況調整。
4.計算比較價格時,比較標的一的加權數 34%、比較標的二的加權數 33%、比較標的三的加權數 33%。
5.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資料,如下表。
(表格內容包含地址、價格、勘察日期、價格日期、使用分區、屋齡、建物面積、結構、臨路情況、道路寬度等資訊)
6.勘估標的與比較標的個別因素比較調整率表(宗地、行政、建物、道路、接近、週邊環境等)。
請分別計算比較法價格,並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之規定,說明不動產估價報告書撰寫價格評估過程與結果。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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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比較法的計算與報告書撰寫題型,首要確認『情況調整、價格日期調整、區域因素調整、個別因素調整』四大要素。本題已明定前三項皆無須調整(即調整率為100%),因此計算核心僅在『個別因素調整』及依給定權重進行『加權平均』,最後務必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範標準,完整呈現報告書中『評估過程與結果決定理由』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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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題關鍵】運用比較法公式計算試算價格,並依《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規範撰寫標準估價報告書之「價格評估過程」與「結果決定理由」段落。 【解答】 ◎ 假設條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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