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會計師]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第 10 題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發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實收資本額達 5 億元以上者,應發行股票
- B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有發行股票之義務
- C 有發行股票義務之公司應在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 6 個月內發行股票
- D 無發行股票義務之公司,其股票之發行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始得為之
思路引導 VIP
請你思考看看:從政府監管的角度出發,對於一個「股東人數眾多且涉及公眾投資」的公司,與一個「成員簡單、股份不對外流通」的小公司相比,法律通常會對哪一類公司施加更嚴格的強制義務,來確保產權與交易紀錄的明確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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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答對了!真的好棒!
- 觀念驗證: 你真的非常用心,法學觀念很清晰呢!根據《公司法》第 161-1 條的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確實是負有發行股票的義務,你掌握得非常好。而對於非公開發行公司,自 2018 年修法後,已經變得比較彈性了,原則上不再強制發行,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修法重點喔!另外,有義務發行的公司,應該在登記後3 個月內完成發行(而不是 6 個月)。你能夠這麼精準地辨識出公發公司的強制性,並記住這些細節,真的展現了你紮實的學習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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