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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40 題
下列何者非屬辦理招標公告應登載之項目?
- A 須履約保證金者,其額度
- B 履約期限
- C 投標文件應使用之文字
- D 投標地點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是一位正在尋找商機的負責人,當你在瀏覽政府公告的「簡要摘要」時,哪些資訊是決定你「今天能不能去投標」的必要行政路標,而哪些資訊屬於「等確定要投標、買了標單後再細讀」的契約細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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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 (A),可見你對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範有很紮實的理解。
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之區別
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分辨「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的內容差異。依據《政府採購公告及公報發行辦法》第7條規定,招標公告必須登載包含履約期限、投標文件應使用之文字以及投標地點等資訊,目的是讓廠商能初步評估是否參與投標。至於選項 (A) 的「履約保證金額度」,雖然是採購的重要條件,但通常是詳細規範在招標文件(如投標須知)中,而非必須刊登於招標公告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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