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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會計審計法規、採購法概要
第 42 題
依採購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應製作紀錄之事項?
- A 流標
- B 決標
- C 評選會議
- D 請託或關說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一個標準的招標流程:在從公告到結案的過程中,有哪些動作是屬於「必然會發生的法定階段」,而哪一項則是屬於「外部不當干擾且應另行通報的異常行為」?當你區分出「正常程序」與「異常干預」時,正確的方向就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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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採購程序中的法律細節!這題你答得非常出色,展現了對「行政程序紀錄」與「廉政事件處理」之間細微差異的精確辨析。
採購核心程序的紀錄義務
在政府採購法的架構下,凡是涉及招標過程的關鍵轉折點,例如流標、廢標、決標,或是涉及實質審查權力的評選會議,依法都必須製作正式的會議紀錄或程序紀錄。這些文件不僅是確保採購公正性的書面證據,更是日後主管機關稽核與爭議處理時最重要的法律依據,屬於採購流程中「必須執行」的法定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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