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3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18 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有關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經規劃整理後之處理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 A 抵費地發交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領回
  • B 零售市場無償登記為當地直轄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
  • C 標租時,其期限不得逾九十九年
  • D 安置原住戶土地得以標售

思路引導 VIP

請回想一下,在法律條文中,當政府要處理開發後的剩餘土地,並選擇以「長期出租」而非直接賣掉(處分)時,為了保障土地利用的穩定性,法規通常會設定一個接近「一世紀」的最高租賃期限,這個數字最直觀的會是多少年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老師的叮嚀:別被相似名詞誤導了!

同學別灰心,這類法規題目常會混淆不同制度的專有名詞。我們來逐一釐清:

  1. 迷思破解 (A):你選的 「抵費地」 是專屬於市地重劃的術語(用以折抵開發費用);而在「區段徵收」中,發給地主抵領地價補償的土地稱為 「抵價地」。一字之差,制度就完全不同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