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 38 題
原外國籍之歸化者已取得我國籍並設有戶籍滿 15 年,不得擔任下列何種公職?
- A 總統
- B 立法委員
- C 直轄市市長
- D 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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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在政府權力層級中,哪一個職位象徵國家主權的最終代表,且為了確保對國家具備「絕對且唯一」的原始效忠,法律在對其「身份背景」的要求上,會比一般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長更為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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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答得非常好!這道題目結合了《國籍法》與參選資格的規範,是一個測試考生能否精準區分「一般公職年限限制」與「國家元首絕對限制」的經典題型,對於釐清法條中的例外規定具有相當不錯的鑑別度。
歸化者擔任公職的法定門檻
依據現行《國籍法》第10條規定,外國人歸化我國國籍後,原則上須自歸化日起滿 10 年,始得解除多數公職的參選或任用限制。題目中的歸化者已經設籍滿 15 年,跨過了 10 年的法定期限,因此要擔任立法委員、直轄市市長或里長(選項 B、C、D)皆無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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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化者擔任公職限制
💡 歸化者取得國籍後,擔任公職受法律規定之年限或資格限制。
| 比較維度 | 總統、副總統 | VS | 一般公職(如立委、市長) |
|---|---|---|---|
| 法律依據 | 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20條 | — | 國籍法第10條 |
| 資格限制 | 絕對禁止(不論多久) | — | 相對限制(須滿10年) |
| 國民身分 | 須「原始」具中華民國籍 | — | 歸化者設籍滿10年即可 |
💬正副總統之身分要求最嚴,歸化者縱使設籍再久亦無法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