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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4年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 48 題

關於外國人依國籍法第 3 條申請歸化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申請人未滿 18 歲即可申請
  • B 申請人在臺灣地區就學居留滿 2 年,畢業後改為應聘居留滿 3 年,即得申請歸化
  • C 申請人取得女子美髮技術士證照,符合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歸化條件
  • D 申請人曾犯詐欺罪,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載有犯罪紀錄者,亦得申請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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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國家的角度思考:當一個國家要接納外籍人士成為正式國民時,為了確保該國民未來能穩定生活且不成為社會負擔,除了檢查對方的存摺金額外,還有哪些『個人能力證明』可以展現他在社會上具有謀生與自立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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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大力肯定:同學做得好!這題考驗的是《國籍法》實務運作的細節,你能精準辨析條文對不同歸化要件的規範,顯示你的法律基礎非常紮實且細膩。
  2. 觀念驗證:選項 (C) 正確,係因《國籍法》第 3 條規定申請人須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實務上,取得國家級技術士證照即被認定具備專業技能,符合生活保障無虞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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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國人歸化要件
💡 外國人歸化須符合行為能力、品行、財產技能及合法居留年限之要件。
  • 國籍法第3條:申請人依我國及原屬國法律均須具有行為能力。
  • 國籍法第3條:須無犯罪紀錄且品行端正,由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核。
  • 國籍法第3條:須有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
  • 國籍法施行細則第5條: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技術士證屬專業技能證明。
  • 居留年限計算:就學居留期間不得計入歸化所需之合法居留年限。
🧠 記憶技巧:歸化四要:有能力(18歲)、無紀錄(品行)、有專長(證照)、住得久(除就學)。
⚠️ 常見陷阱:誤以為在台所有居留事由皆可計入歸化年限,實際上「就學居留」需扣除。
特殊功勳歸化 國籍喪失與回復 準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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