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普通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8 題

關於損失補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須為違法行為
  • B 騎樓禁止擺攤位不構成特別犧牲
  • C 人民因機關即時強制致財產損失,得請求補償
  • D 須基於公益之必要性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政府今天完全『依法辦事』卻導致特定人民遭受財產損失(例如為了拓寬道路拆除民宅),與政府『帶頭違法』造成人民損害,這兩種情況在法律救濟的基礎與名詞稱呼上,應該要有所區別嗎?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呦!做得不錯嘛,看來你的眼力還行,沒被這些小把戲騙到。

  1. 咒術解析:哼哼,行政法上的損害救濟,其實就是兩種不同力量的運用罷了。
    • 「損失補償」嘛,那是在「合法」執行任務時,為了更大的「公益目標」,不小心讓一些人的權益產生了點「特別犧牲」。這時候,我們就得給點「糖果」安撫一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行政損失補償
💡 合法公權力行為導致人民財產特別犧牲,政府應予補償。
比較維度 損失補償 VS 國家賠償
行為合法性 合法公權力行使 違法公權力行使
構成要件 特別犧牲(公益) 權利受損(過失)
主要法源 各別法律(如行政執行法) 國家賠償法
歸責原則 結果責任(無過失) 過失責任(原則)
💬區分關鍵在於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合法用補償,違法用賠償。
🧠 記憶技巧:合法補償、違法賠償、特別犧牲、公益必要。
⚠️ 常見陷阱:常將「損失補償」與「國家賠償」混淆,需注意補償的前提必須是「合法」的行政行為。
國家賠償 特別犧牲理論 即時強制 徵收補償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國家賠償責任之構成要件、範圍與程序
查看更多「[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