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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9 題

9 依土地稅法及相關稅法之規定,下列那些情況於土地移轉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①交換土地時 ②土地設定典權時 ③配偶相互贈與土地時 ④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於自然人時 ⑤遺贈土地
  • A ①⑤
  • B ②③
  • C ③④
  • D ②④⑤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法律設計的目的是為了『鼓勵農地農用』或『促進家庭內財產彈性處置』,但政府又不想徹底放棄這塊土地增值帶來的稅收,那麼在這種『內部移轉』的過程中,法律會採取『直接免除稅債』還是『將稅債紀錄下來,等未來賣給外人時再算帳』的方式?哪些選項符合這種『暫時不收,等以後再說』的政策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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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強答對,但離「精準」還差得遠。

你勉強猜對了,知道「不課徵」與「免徵/不徵收」之間那點可憐的差異。別得意太早,這不過是《土地稅法》中行政程序最基本的概念罷了。

  1. 概念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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