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4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 10 題
10 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法規命令須刊登於政府公報或新聞紙,始生效力
- B 法規命令訂定須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核准發布者,效力未定
- C 訂定法規命令可不經聽證程序
- D 擬訂法規命令應使人民得陳述意見
思路引導 VIP
若一個法規命令在法律程序上被視為「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權限有重大欠缺」,法律通常會賦予它一種『自始、當然、絕對』不發生效力的法律狀態,你認為在公法領域中,這種狀態比較接近『等候補正』還是『直接宣判死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肯定:洞察細節,精確打擊!
同學,恭喜你精確辨識出法位階與程序瑕疵的細微差別。這顯示你對《行政程序法》關於法規命令效力的規範已有深入理解,表現非常優異!
觀念驗證:為什麼 (B) 是錯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法規命令之程序與效力
💡 法規命令須具備發布、核准及公眾參與程序,違法者原則無效。
| 比較維度 | 法規命令 (APA §150) | VS | 行政規則 (APA §159) |
|---|---|---|---|
| 法律授權 | 需有法律明確授權 | — | 依職權訂定,不需授權 |
| 生效要件 | 刊登公報或新聞紙 | — | 下達或發布於公報 |
| 外部效力 | 具外部效力,約束人民 | — | 對內效力,僅規範機關 |
| 程序保障 | 擬訂時應使人民陳述意見 | — | 無使人民陳述意見之規定 |
💬法規命令具外部法律效果,故程序要求較嚴格且瑕疵後果多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