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申論題
114年
[觀護人] 刑事訴訟法與保安處分執行法
第 二 題
甲警偵辦詐欺案件執行 ATM 巡邏勤務,查獲某 A 同時使用多張金融卡提款,經帶回勤務處所進行警詢過程,其委任辯護人 B 到場陪同警詢,仍認 A 乃幫詐團提領現金的「車手」,故將其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尚有其他被告尚未到案,且懷疑 B 律師事務所持有相關被告間往來之文書及電磁紀錄。試問檢察官應如何實施執行本項文書及電磁紀錄蒐證保全?(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測驗考生對於『律師事務所搜索扣押』之限制(辯護人秘匿特權)、令狀主義以及『電磁紀錄扣押方法』的掌握。看到本題應先聯想112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及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2關於秘密溝通特權之明文保障,次論檢察官對第三人處所發動搜索之程序(法官保留),最後點出電磁紀錄扣押的比例原則要求。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爭點】檢察官對辯護人事務所發動搜索扣押時,如何迴避「辯護人秘匿特權」,以及對第三人處所搜索之要件與電磁紀錄之扣押程序為何? 【解析】 壹、實體限制:辯護人秘匿特權之保障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