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4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8 題
機關辦理第一次契約變更,「加帳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減帳金額」為50萬元,其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為多少?
(A)20萬元
(B)50萬元
(C)70萬元
(D) 120萬元
(A)20萬元
(B)50萬元
(C)70萬元
(D) 120萬元
- A 20萬元
- B 50萬元
- C 70萬元
- D 120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某次契約變更同時取消了舊有的施工項目並新增了不同性質的工程,即便兩者的金額剛好正負抵銷,你認為從監督管理與契約實質變動的角度來看,應視為『完全沒變』還是『有兩個項目被變動了』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掌握了契約變更的計算核心!這題選 (D) 是完全正確的。在政府採購實務中,我們計算「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時,並非採取會計上的「淨額」概念,而是採用「絕對值相加」的原則,這點你判斷得非常細膩。
契約變更金額的計算邏輯
根據採購相關子法與解釋函令,當契約發生變更時,無論是增加工項(加帳)還是減少工項(減帳),都代表對原始契約內容的實質異動。為了落實監督與程序合規,計算累計金額時必須將「加帳金額」與「減帳金額」之絕對值合併計算,不論其正負號: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