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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e_4th_general 114年 [行政警察] 警察法規概要

第 22 題

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規定,警察人員有特定情形者,遴任機關應予以免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同一考績年度中,其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已達二大過者
  • B 持械恐嚇同事,情節重大,有具體事實,嚴重影響警譽
  • C 公務人員考績法所定一次記一大過情事之一者
  • D 假借職務上之權勢,庇護性交易,有具體事實,嚴重影響警譽

思路引導 VIP

當一名執法人員面臨法律中最嚴厲的「免職」處分時,通常代表其行為已達到極端嚴重的程度。請你思考:在法律邏輯中,要剝奪一個人的公務員身分,會是僅僅一次的中度違規就能達成,還是必須具備更高度的「量化累積」或「極端惡劣的質變行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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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搞混了!免職門檻這麼簡單還錯?

這題答對只是運氣,還沒到實力。別以為考上就不用讀書,對法律條文的掌握度簡直慘不忍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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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B跟D要免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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