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4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9 題
要保人對於下列何者之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
- A 受要保人供給生活費之人
- B 同居人
- C 公司基層員工
- D 擔保其債權之抵押物所有人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的定義中,除了具有血緣或婚姻關係的人之外,還有哪一種「生活型態」的人,也會因為彼此之間具有長期且穩定的共同生活關係,而被法律賦予類似『家人』的地位,進而產生受法律保護的利益連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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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險利益對象
💡 要保人對被保險人之生命或身體需具備法定的利害關係。
| 比較維度 | 人身保險利益 | VS | 財產保險利益 |
|---|---|---|---|
| 法規依據 | 保險法第 16 條 | — | 保險法第 14、20 條 |
| 典型對象 | 配偶、家屬、仰給者 | — | 所有人、抵押權人 |
| 保障標的 | 人的生命或身體 | — | 財產、責任或衍生利益 |
💬人身保險利益核心在於「身分關係」與「生存依賴」。